入驻协议

更新时间:2018-06-22 20:52:33

本入驻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与您就阿里云Link智能人居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入驻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事实上使用了平台,即表示您与阿里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盖章文本与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之协议条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文本为准。

关于本协议,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阿里云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阿里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阿里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阿里云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阿里云所有的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平台及其管理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您使用平台,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阿里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 总则

1.1.阿里云和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规范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您入驻平台并为品牌商、地产商、ISV等平台客户提供相关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品牌商提供方案配置、设备采购、安装部署、调测等)事宜,达成一致而签署的本协议。

2. 入驻条件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注册成立的实体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向平台提交相关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资料;

2.2.依法取得平台相关服务有关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资格证书等;

2.3.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及平台发布的管理规范和规则;

2.4.在平台完成入驻注册并通过阿里云审核。

3. 服务内容

3.1.阿里云为您在阿里云产品或服务的相关平台提供企业介绍、服务能力、联系方式等信息服务,并为实现智能人居开放平台和智能硬件安装、部署和调试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具。您将品牌商的智能化设备进行系统化组合、配置并接入平台,并面向行业市场进行推广、销售、安装和验收工作,为平台客户以及最终用户提供智能家居生活的美好体验。

3.2.您保证为阿里云平台客户以及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除非您和平台客户另有约定,您根据本协议协商确定的售后政策执行:1)售后服务自智能家居服务激活之日起 1年内免费;2)免费期限届满后您有权制定收费政策并向阿里云备案。

3.3.您为平台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以您的名义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但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您的保证和权利义务。您应独立承担您与平台客户以及用户的任何责任,阿里云不对此做任何担保。

4. 权利义务

4.1.阿里云向您提供厂商信息服务,在平台上展示您的企业名称、商标标识以及说明文档等。以便平台客户自由选择您的服务。

4.2.您应根据所选定平台客户的方案进行方案配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部署,对于软件质量、技术支持以及现场服务由您向厂商取得支持,智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指纹锁、传感器网络、智能面板开关、插座、网关、网络AP、智能灯等;同时,您能够自行采购、构建及安装部署阿里云指定智能设备组合的成套智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安防系统、智能环境调节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以及其他智能家居生活系统等。

4.3.您需调测所安装的智能终端能够连接移动客户端, 用户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向智能设备发送指令。

4.4.阿里云对您从事阿里云智能家居系统集成工作的资质进行认证,并将认证通过的结果透过公众渠道公示,便于市场及客户能够择取合格的阿里云智能家居方案服务商。

4.5.阿里云和您应设立专门小组或专人进行对接,全力支持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智能家居方案设计、应用场景设计、智能家居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设备厂商与您之间的协调工作等。

4.6.您保证从事本协议项下收集、传输和存储数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用户和用户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

4.7.您不得违法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须符合明示、必要等原则。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的使用,不得超出收集时的明示目的。不会非法获取用户信息用于交易或获取不当利益。若阿里云需要向用户明示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的使用的,您应予以配合阿里云提供使用平台服务的智能设备厂商名录。

4.8.未经阿里云书面授权,您不得擅自在智能终端硬件上标记阿里云或阿里云关联公司商标、logo和企业名称等标识。

4.9.该协议合作对象明确为为阿里巴巴集团阿里云事业群IoT事业部。不能直接使用阿里或者阿里巴巴集团及其他下属关联公司。任何有关阿里云的宣传必须经过阿里云书面同意才行,同时所有宣传素材须经过阿里云确认。

4.10. 您发生但不限于如下行为时,阿里云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协议,同时将您所有后台绑定服务客户移交给阿里云指定服务商来承接服务;

4.10.1.您借用阿里云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4.10.2.您的行为对阿里云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4.10.3.有权威机构显示您为不诚信企业;

4.10.4.您服务未能达成阿里云要求。

5. 保证

5.1.您保证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业务和合作。

5.2.您声明并保证符合如下要求:

5.2.1.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等;

5.2.2.不会含有任何类型的木马、病毒、后门程序或其他恶意计算机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阿里云服务的正常运行;

5.2.3.不得避开、尝试避开或声称能够避开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者阿里云所提供的数据统计工具;

5.2.4.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阿里云提供的服务或破坏服务安全的行为;

5.3.您保证不利用阿里云提供的平台服务从事损害阿里云、阿里云的关联公司或阿里巴巴集团内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阿里妈妈、阿里金融等(以下统称为阿里巴巴公司)各公司、网站合法权益之行为。

6. 知识产权

6.1.本协议双方对于各自研发或负责部分享有知识产权。于本协议中,阿里云享有阿里云开发技术的知识产权,您就您产品享有知识产权。

6.2.阿里云或其关联公司对平台的所有内容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您保证不对平台的相关SDK及技术解决方案进行修改、翻译、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转许可及不从事其他任何破坏SDK工具包的行为。

6.2.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7. 保密

7.1.保密资料指本协议、双方缔约事实、由一方向另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7.2.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关联公司同意对获悉的对方或其关联公司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要求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或其使用之第三人严格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接收方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揭露方保密资料的员工、上述第三方遵守本协议相关之许可要求和保密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对揭露方负责就如同接收方自身违反一样。若接收方员工或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的许可要求及保密义务的,即视为接收方违约。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7.3.本协议双方明确认可各自用户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是各自的重要资产及重点保密信息。本协议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7.4.本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8. 违约责任

8.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8.2.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如何约定,若本协议期限内您出现违反第4条或第5条、第6条,属于严重违约,阿里云有权视情况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并免于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 协议终止

9.1.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9.2.您同意,如您违反平台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阿里云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或约定对您进行追偿。

9.3.您在接到平台客户需求或咨询一(1)个工作日不接洽或消极怠工,以及超过三十天(30)日的时间内未以您的账号及密码登录平台的,阿里云有权终止本协议。

10.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0.2.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

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和(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解决。

  1. 附则

12.1. 阿里云和您均为独立的缔约方且任一方无权代表另一方设置任何义务。本协议并不产生合资、合伙、雇佣或代理关系。

12.2. 阿里云有权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阿里云关联公司,但阿里云仍就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12.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

12.4. 本协议的附件及/或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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